最近,日本法政大学的朋友打电话聊天之后,忽然觉得一个细节值得研究,日本叫法政大学,而中国叫政法大学。
两字顺序之差,内涵迥异。法政,就是法律和政治,以法为主,政治次之;而政法,就是政治和法律,以政为主,法律次之。
不要小看点细微的差别,背后反映的体制、管理、学术重点的不同。
日本法政大学有校训,很简单的四个字:自由与进步。反观中国政法大学有所不同,它有个入学宣誓,现抄录如下:当我步入神圣政法学府之时,谨庄严宣誓:我自愿献身政法事业,热爱祖国,忠于人民,严于律己,尊师守纪,勤奋学习,求实创新,团结互助,全面发展,挥法律之利剑,持正义之天平。
这个宣誓面面俱到,国家人民都有了,好在总算最后一句提到了法律,也不枉为政法大学的宣誓。
对中国人而言,日本法政大学不像东大、早稻田那样,可它着实给中国培养了不少人才。该校曾于1904年成立清朝留学生法政速成科。许许多多速成科的毕业生,如宋教仁、胡汉民,《猛回头》、《警世钟》的作者陈天华,都成为担当着中国近代化的杰出人才。
另外,汪精卫曾在此就读,鲁迅之弟周作人在该校读的预科班。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也是该校的学生。
我无意对两所学校进行臧否,只是在想,政治和法律发生矛盾时,它们会分别如何处置?在一个校名都是政法的学校,让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似乎非常难,走出社会需要更讲政治,
偶尔讲法律。在政治面前,法律显得弱不禁风。
其实,政治和法律的关系,在西方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则。立法、司法、行政的三权分立,让法律成为是否对错最后的准绳。
比如说,美国选举有了纠纷,不是共和党说了算,也不是民主党说了算,更不是政府说了算,而是大法官说了算。在我国台湾,选举惊爆枪击案之后,也是最终走法律程序。
中国则不然,民国初年,日本法政大学的学生宋教仁遇刺,革命党人不信政府的调查,愤而起兵,开了民国以武力解决纠纷的滥觞,从此一发不可收拾。
如今的中国,也是政治优先。各种严打、各种突击行动,都是政治运动式的整治,而缺乏依法一以贯之的坚持。
法律比政治大的典型是新加坡。美国人犯了罪,照样鞭刑伺候,打得美国公民的屁股皮开肉绽。克林顿求情也无济于事。
而在中国,一度除了《宪法》和《婚姻法》外没有法律,连国家主席也难保性命。伟大领袖说“我是和尚打伞、无法无天”。改革开放后,法院不独立,有的案子政法委来研究研究,研究的结果就要根据政治而不是法律了。当然,更多是根据“关系”。更有甚者,根据政治原因采取法律手段,并冠以法律术语,这背后的荒唐不再赘述。
网传,最为搞笑的一句话是:法官在法庭上对被告说,你以为这里是讲法律的地方吗?
那么,不讲法律,讲什么?(本文首发于东方日报-东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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